关于开展第四轮聘期中期检查的通知

发布人:曲东 发布时间:2024-03-1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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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第四轮聘期中期检查的通知

 

根据学校关于岗位聘用考核相关要求和《山东理工大学岗位聘用与考核实施办法》(鲁理工大政发〔202256号)精神,学院决定开展第四轮聘期中期检查,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。

一、组织领导

岗位聘用与考核工作小组:

  长:王介忠 杨乃涛

副组长:牟海萍 周  晋 黄昊飞 刘 

  员:曲  东 艾  兵 庄淑娟 刘  强 王晓斌 蔺红桃

邢令宝 周  振 王立开 牛学良

二、检查人员及时间范围

现聘教师系列教授三级岗位及以下人员、辅助系列专业技术人员,不含辅导员系列。

业绩成果时间范围:202211日至20231231日。

三、工作安排

1.318日,综合办公室以20222023年底公示的教学、科研、教研及指导学生创新创业的分值为依据,完善相关岗位人员的《第四轮聘期中期检查成果信息表》(附件1);

2.319-20日,教师本人完善个人信息、核心指标及公共服务部分。3201600前,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5149313@qq.com

3.321-22日,由综合办公室、教学工作办公室及研究生与科研工作办公室对《第四轮聘期中期检查成果信息表》(附件1)进行初审,并将初审结果报岗位聘用与考核工作小组审议;

4.323-25日,将审议后的《第四轮聘期中期检查成果信息表》(附件1)进行公示。公示期三天,异议反馈电话:2781664 15288955399

5.325-27日:学院召开岗位聘用与考核工作小组会议,分析中期检查情况,确定专业技术人员评价等级,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填报《第四轮聘期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》(附件2)。

四、有关说明

1.辅助系列由本学院审核后交至牵头部门,牵头部门统一汇总结果汇总表后上交;

2.公共服务分值不超过150分。工作量及核心指标等,按照《山东理工大学岗位聘用与考核实施办法》(鲁理工大政发〔202256号执行;

3.202211日后进校的老师,不需要填报成果信息表,原则上可按照“B”定级;

4.中期检查结果将在学院公告栏进行公示,对于聘期任务完成明显滞后人员,学院将研究落实相关预警、提醒措施;

5.中期检查情况将作为下一步开展聘期中间空岗竞聘的重要依据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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